|
|
|
|
|
|
|
|
|
|
| 本站动态 |
|
| 本站将在08年进一步加大市场与宣传力度,在适当时间陆续成立以下分支机构:杭州、上海、无锡、泰州、济南、北京、天津、广州、成都等! |
|
|
|
|
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汽车物流四项行业标准 7月1日实施 |
|
www.56en.com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07-2-8 10:07:08
 |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组织,多家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物流企业和汽车物流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制定的汽车物流行业标准,《商用车运输服务规范》(WB/T1032-2006)、《乘用车水路运输服务规范》(WB/T1033-2006)、《乘用车仓储服务规范》(WB/T1034-2006)和《乘用车质损判定及处理规范》(WB/T1035-2006),经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31日批准(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97号),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在欧美等国家,80%以上的汽车生产企业选择把汽车物流服务外包,但在我国高速增长的汽车工业刚刚触及汽车供应链管理的边缘,真正意义的汽车物流才刚刚起步,因此制定汽车物流行业标准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2004年底我国第一部汽车物流服务标准《乘用车运输服务规范》的发布,填补了汽车物流领域标准的空白,上述四项行业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加快汽车物流标准化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汽车物流企业在物流各环节中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将促进商品车汽车的顺畅流通和汽车供应链各链条的有机衔接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我国汽车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了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更好的促进汽车物流行业的发展,2007年1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已开始组织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物流企业及科研院所进行《汽车物流标准发展规划》的课题研究,对国内外汽车物流行业标准现状进行分析,以建立我国汽车物流行业标准体系,提出今后我国汽车物流行业标准发展战略规划。
|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南京搜浪互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本网所 刊登之所有信息内容不保证其正确性、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 应自行承担。
2、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本网 (025-52312618),本网将在最短时间给予妥善处理! |
|